大樓(lou)、機場、高桿燈、煙囪、橋梁、鐵塔、通(tong)訊塔、超高建筑;
●外殼采用高強度航空鋁材鑄(zhu)造而成,全密(mi)封(feng)結構。。
●采(cai)用大功(gong)率貼片LED芯片,具有亮度高,能耗低,壽命長等特點(dian)。
●自(zi)主研發先進的光(guang)學系統,聚(ju)光(guang)角度符(fu)合CAAC及ICAO要求。
●自主研(yan)發先進的光學系統,聚光角度符合CAAC及ICAO要求。
●帶(dai)有防(fang)浪涌保護裝(zhuang)置,能適(shi)用于(yu)惡劣的工作環境。
●采(cai)用先進的(de)高導熱烤漆技(ji)術,具有優良的(de)散熱性,可有效縮小燈具體積重量。
●具(ju)有抗沖擊、防雷電(dian)、耐日曬、抗雨雪、 可抵抗臺(tai)風(feng)、冰雹等(deng)惡(e)劣天氣的(de)侵襲。
●具有過流保(bao)護(hu)功(gong)能。
●可定制GPS、北斗無線同步、LORA-10KM無線同步、遙控(kong)遙測等(deng)功能。
執行標準 | CAAC | MH/T 6012-2015和AC-137-CA-2017 | 航空障礙燈 |
ICAO | ICAO附件14第I卷第八版 | 機場設計和運行 | |
FAA | Advisory Circular 150/5345-43J | Specification for Obstruction Lighting Equipment |
型 號 |
TX-MA-02(L) |
垂直發光角度 |
3° |
電 源 |
AC220V、DC180V |
水平發光角度 |
360° |
電源頻率 |
50HZ~60HZ |
外形尺寸 |
267×267×215mm |
平均功率 |
≤10.5W |
安裝尺寸 |
φ245×4×M10 |
工作方式 |
20~60次/分 |
環境溫度 |
-40℃~+55℃ |
發光顏色 |
白色 |
重 量 |
4.5kg |
光 源 |
LED |
抗風能力 |
240km/h |
外殼材質 |
航空專用鋁合金 |
出光鏡材質 |
光學PC |
光源壽命 |
≥200000小時 |
防護等級 |
IP66 |
防浪涌等級 |
5KA |
相對濕度 |
0%~95% |
淋 雨 |
可(ke)暴露在任意風向的雨(yu)中 |
鹽 霧 |
可暴露在鹽霧環境中 |
輻 照 |
可暴露在太陽輻射下 |
絕緣特性 |
輸入端與外(wai)殼間: 1.414KVdc,10S不擊穿 |
抗震動性 |
10~500Hz,2G 10分鐘/周期,XYZ各軸(zhou)各60分鐘 |
電磁兼容標準 |
發射(she):EN55022(CISPR22) class A 諧(xie)波(bo):EN61000-3-2,-3 |
平均無故障時間 |
≥20萬(wan)小時,MIL-HDBK-217F(25℃) |
泄漏電流 |
<10ua |
防觸電保護 |
有 |
海拔高度 |
≥5500m |
有效光強夜晚 |
夜晚:2000cd 白(bai)天(tian):20000cd |
||
光控環境亮度 |
50/100Lux |
使用(yong)注意事項(xiang) Usage Notice
嚴禁使用標稱以外的電源電壓,否則將會損壞設備;
當設備發生故障時請勿自行拆開,以免造成人生傷害;
安裝人員在操作完成后必須檢查設備電源線防水處理是否良好,固定螺絲是否擰緊;
非專業人員請勿對設備進行維修,避免將故障擴大和造成人生傷害;
質保(bao)售后(hou) Warranty Description
產品自售出之日起全保 貳 年,保修 伍 年(或依據合同實施質保政策)。前貳年免收維修費、材
料費、往返運費(限國內),必要時可免費更換新產品。第叁至第伍年免收維修費,用戶需承擔維修中
更換的零配件費及運費,收費標準按公司規定執行。但出現以下情況之一即不能享受全保:
1、人為破壞及不可抗力造成的燈具損壞。
2、不按本合同其附件所規范的方式安裝使用的。
3、不按產品說明書安裝使用的。
4、非正常安裝使用的。
5、未征得我公司同意私自拆解產品的或維修產品的。
6、不能提供能夠證明是通過正常渠道購買票據的。
7、超過全保期限的